沿河公司与嘉博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沿河公司与嘉博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0 公 开 人:奉新县沿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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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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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公司与嘉博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年11月8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赣0921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奉新县沿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2月21日指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2025年8月22日,法院作出(2024)赣0921破申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奉新县沿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西嘉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博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2026年1月6日指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沿河公司与嘉博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管理人。

嘉博公司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楼盘尚未完工,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目的在于储备具有相应优势的意向投资人,最大限度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债务人资产的处置与利用,现管理人拟为嘉博公司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公司基本情况

嘉博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6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正冰,注册地: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冯川镇沙溪村居委会四楼;股东江西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发项目及资产情况

嘉博公司开发的“水墨林溪”项目位于奉新县上桥以西沿河北岸,是奉新县“一河两岸”格局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合法取得土地开发权68.93亩,分二期开发(一期7.53亩,二期61.4亩),开发面积共约121234.64平方米(一期18616.59平方米,二期102618.05平方米)。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梳理,一期已完成交付,初步排查未售房源55户(商铺17个,车位/储存间38个);二期共建住宅24栋,其中15#、21#、16#栋楼主体未完工,房屋576套,初步排查未售房源74户,(其中住宅25套,商铺13个,车位/储存间36个),争议房源222套(主要涉及以物抵债、非吸抵债等情形),目前小区没有物业进驻。

完整、准确资产情况以管理人进一步调查情况为准。

三、投资人招募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信息不作为对嘉博公司/水墨林溪实际状况的任何保证。意向投资人在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并交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可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嘉博公司及水墨林溪项目相关情况。

2、本公告为非要约文件,仅作为资产情况的参考资料使用。对应的资产以其现状为准。

3、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低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4、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最终解释权,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清算/重整投资,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嘉博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楼盘开发能力、大型国企央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含同步引入共益债投资人),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简介、投资意向、初步框架方案)。

2)意向投资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资金实力、参与投资优势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7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前述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2、招募流程

1)意向投资人于2026420日前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50万元

2)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并进一步介绍嘉博公司的情况,同时嘉博公司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充分披露嘉博公司信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意向投资人(系指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调结果,及时制定并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初稿,《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参与本次合并清算案的投资方式、投资范围、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后续的经营计划和偿债计划(包括偿债资金的金额及支付计划,共益债/股权受让的后续资金金额及支付计划,未按期投放共益债/支付投资资金的违约责任等)或其他有利于嘉博公司资产处置、足额偿债的方案等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的截止时间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4)为了保障《投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嘉博公司实际情况、实现嘉博公司价值最大化,在意向投资人编制方案过程中,管理人将全程参与并适时提出调整意见。

5)如有多名意向投资人进行报名的,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及《投资方案》的内容,遴选出最终投资人。

6)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署《意向投资协议》,后续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及拟定方案事项由管理人根据本案程序阶段予以推进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420日。

2)报名地点:江西宜春市奉新县状元学府仲尧路212号商铺(奉新新中医院斜对面)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廖晨18579157087;吴倩杉18170087192

 

五、其他

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欢迎来电咨询。

特此公告。

                      

 

               江西嘉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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