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涿鹿瀚通葡萄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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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涿鹿县人民法院根据李建明的申请于2025年3月13日裁定受理涿鹿瀚通葡萄酒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3日经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河北华研律师事务所为涿鹿瀚通葡萄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涿鹿瀚通葡萄酒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8月7日前向涿鹿瀚通葡萄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西大街财富中心B1座520室,河北华研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075000;联系人:杨律师 1530333350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涿鹿瀚通葡萄酒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涿鹿瀚通葡萄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涿鹿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8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件

破产受理裁定.pdf 下载
涿鹿瀚通葡萄酒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公告.pdf 下载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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