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摩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关于上海摩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12-23 公 开 人:上海大沧海新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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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03破10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摩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3日作出(2025)沪03破102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大沧海新闵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摩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12月23日,摩林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06,420.38元,详见《上海摩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就摩林公司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7日,公示详情请见《上海荣华纺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如对本次公示所附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针对有异议的债权详细说明异议理由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若职工对管理人的不予更正的书面通知有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规范指引(试行)》第六、债权申报、5.劳动债权之相关规定,职工可在收到管理人不予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

书面异议请邮寄至: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

联系人:韦律师、梁律师

电  话:17621970229、18121195522。

 

特此公示。

 

 

上海摩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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