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茂公司代持爱家商业公司对三优公司的股权拍卖处置方案的报告

关于一茂公司代持爱家商业公司对三优公司的股权拍卖处置方案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6-03-10 公 开 人: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大兴爱家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大兴金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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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茂公司代持爱家商业公司对三优公司的32.4422%股权

拍卖处置方案的报告

 

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大兴爱家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大兴金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重庆市新大兴爱家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家商业公司”)对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三优公司”)的32.4422%长期股权投资由重庆一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一茂供应链公司”)代持事宜,为避免该股权被一茂供应链公司自身负债执行,管理人多次通过发函方式请求该股权代持变更为新大兴公司自持因该股权在受理破产前已质押,且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配合一直无法变更,管理人在该股权执行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均被驳回。后管理人就该股权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要求确认爱家商业公司为三优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32.4422%股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25)渝 0108 民初 20718 号民事判决书以该股权在 2023年4月10日已经法院查封、冻结至今,新大兴公司另案诉讼要求解除查封、冻结该股权的诉请并未得到生效判决支持,该股权现不具备确权的法定条件,驳回爱家商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上诉后维持原判。

根据爱家商业公司与一茂供应链公司的《股权代持协议“七、违约责任”约定“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因爱家商业公司的股东权利已无法实现,爱家商业公司拟以一茂供应链公司代持的32.4422%股权现对应注册资本2247.43万元要求一茂供应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一茂供应链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涉及两个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分别为(2023)渝0102执2281号和(2023)渝0102执4522号。

综上,对于一茂供应链公司代持的前述股权,管理人拟参照股权价值为正值的拍卖方式,处置基于代持协议要求一茂供应链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对应注册资本金额2247.43万元作为起拍价公开挂拍

第一次拍卖公告期为15日,拍卖竞价时间为24小时。第N+1次拍卖:如果第N次拍卖流拍的,第N+1次的拍卖保留价不低于第N次拍卖保留价的80%。同时为了提高拍卖效率,自第二次拍卖起,每次拍卖公告期不低于7天,拍卖竞价时间为24小时;若第五次拍卖仍流拍,第六次拍卖1元起拍;若1元起拍仍流拍,将不再继续处置。

本报告向债权人会议公示5日,公示期届满债权人无异议管理人将按本报告方案对一茂供应链公司代持股权公开变价处置

特此报告

 

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市新大兴爱家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市新大兴金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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