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出资证据材料通知

提供出资证据材料通知

公开时间:2025-08-07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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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苏1202灵狐破管字第008

陈秀芝、朱航玉、沈寅、曹冬红、常致远: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2025718作出(2025)1202破申11号民事裁定受理泰州灵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731作出(2025)120265-1决定书,指定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管理人查询,泰州灵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你们为公司现任股东或历史股东。

现限你方于20258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你方缴纳出资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果逾期未能提交,视为你方未能出资或未能缴足相应出资。

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将由你方承担。

特此通知!

 

泰州灵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五年八月一日

 

抄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鼓楼南路99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2701室

联系人:周网龙   蒋励                    邮编:225300

联系电话:13815938968(周) 19802680377(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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