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吉云(江苏)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万泽吉云(江苏)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1 公 开 人:万泽吉云(江苏)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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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范逸奇 联系方式: 1771200935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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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吉云(江苏)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8日作出(2025)苏0303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万泽吉云(江苏)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吉云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5年3月28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5)苏0303破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徐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万泽吉云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开展重整程序各项工作。2025年5月7日万泽吉云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为依法尽快推进债务人重整工作,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开招募万泽吉云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招募公告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企业概述

万泽吉云(江苏)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日设立,法定代表人为滕雪含,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地址为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街道秦郡路中铁原香漫谷2号商业楼217-2-12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选矿;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销售代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万泽吉云公司股东为吉云(海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为2029年8月1日,截至目前尚未出资。

2024年9月27日,万泽吉云公司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一宗地坐落于汉风路西,紫金路南,出让宗地面积46961.5平方米,容积率为1.2-1.5,限高≤60米,需按照第四代住宅标准设计建设,宗地用途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款为45800万元,已缴纳9160万元,由于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出让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4-23

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西、紫金路南

商业、办公、居住混合用地

46961.5

1.5

24%

≥32%

(地块详细信息以目标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以重整方式高效处理万泽吉云公司位于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西,紫金路南地块。本次重整拟对万泽吉云公司进行“出售式”重整,将万泽吉云公司100%股权向重整投资人出售以释放重整价值,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投资人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中止/终止/继续投资人招募。

2.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重整企业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

(二)投资人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意向投资人保证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9亿元,具备重整计划自法院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完毕上述投资金额的能力。

3.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房地产开发经验进行重整投资。

4. 意向投资人应能提供足量的资源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6. 意向投资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与运营业绩,并向管理人提供相关开发及运营证明材料、业绩、成功案例等。

7. 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7月6日17时(含当日)前,向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或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贰份,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fanyiqilawyer@163.com。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A座20层

联系人:范律师

联系电话:17712009355

3. 缴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如需要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如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初步筛选后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或意向投资人尽调后放弃重整投资的,则管理人在筛选结果确定之日或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放弃重整投资函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返还全部尽调保证金。

4.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截图),以及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资金或资产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书(附件4);

(7)已支付尽调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如需尽调)。

(8)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筛选通过的投资人即为合格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投资人可在管理人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核查其咨询情况、业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意向投资人应当予以配合。

(四)提交方案

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构及具体操盘方案、拟投入的资源、投资所需条件等相关内容。

(五)遴选

 重整投资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具体遴选规则另行制定后由管理人通知合格意向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其已向管理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包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

特此公告。

 

泽吉云(江苏)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期:2025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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