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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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年6月3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鼎旺公司“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宁德中级人民法院轮侯指定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担任益鼎旺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对益鼎旺公司的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经调查,管理人未发现益鼎旺公司有在职在册职工,未发现益鼎旺公司存在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情况。

基于以上,管理人调查认定本案无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本案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7月15日止。

如职工债权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职工债权人应当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说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及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债权人可以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债权人在公示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示。

福建益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  

 

附:管理人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商务楼34层;联系电话:15959019799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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