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漳州永妥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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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2025)永妥公司破管字第4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2025年6月6日作出2025)闽0623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永妥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2025)闽0623破1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担任漳州永妥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未联系到债务人相关人员、未接管到人事档案等资料,管理人通过调阅漳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漳浦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等单位相关资料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确认截至2025年7月14日,债务人无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7月19日止。若债务人的职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如异议成立,管理人予以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漳州永妥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管理人通讯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301-2316号,联系人:刘伟彬,联系电话:1317837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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