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办理非破产财产房产产权登记的公告

协助办理非破产财产房产产权登记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31 公 开 人:九江兄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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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会全体业主:

你们好!

2025年01月21日,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根据执转破相关规定及九江兄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置业”)的申请,作出(2025)赣0483破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九江兄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兄弟置业管理人。

管理人在依法履职调查兄弟置业资产负债情况时,发现该公司名下有登记房产180套,但初步了解情况多数房屋已售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第6项规定,“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自管理人接管至今,确有部分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协助过户办证申请。故为保障全体债权人以及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已依法委托南昌永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兄弟置业资产、负债、权益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就房屋交易情况向兄弟置业原工作人员核实。现相关审计工作已接近尾声,管理人对全部房产交易情况已有基本了解。

为有序推进兄弟置业破产清算工作,同时考虑尚未办证的真实购房业主的迫切需求,结合管理人尽职调查进展情况,现管理人决定:2025年8月1日起,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第6项规定的房产,接受购房人的申请,协助办理产权过户事宜。

为高效实施协助办证事宜,请申请过户办证业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以便管理人快速审核是否符合协助办证条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房款收条、购房款发票等;

3、房屋交付证明材料:交房确认书、返租协议及收取租金的银行流水、水电费支付凭证、法院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同时特别提示说明,以上材料仅为管理人为核查相关房产是否符合协助办证条件而设定,并非最终办证所需全部材料,具体办证材料以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为准。管理人主要职责在于清理兄弟置业债权债务,不具有产权过户登记等事务性管理职责,相关产权过户登记行为系申请人自发权利主张,管理人仅提供协助便利,相应行为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并不对任何办证结果提供承诺或保证。

感谢各位业主的理解与配合!

此致

 

 

九江兄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31日

 

 

 

管理人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1号长盛锦江3栋6层

联系人:王孟良

联系电话:13755232996

 


附件

协助办证公告(九江兄弟置业管理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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