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的通知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北京中邮智强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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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邮智强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的通知

 

北京中邮智强化工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428日(以下简称破产受理日)根据上海鸿期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作出(2025)京01破申4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中邮智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中邮智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515日作出(2025)京0122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目前,管理人未接管到中邮智强任何材料。为维护中邮智强职工权益,如有职工对中邮智强享有职工债权,请于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联系管理人,书面说明欠付工资、经济补偿金或其他款项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欠缴证明、解除协议、仲裁裁决等,以便管理人调查、确认职工债权。如职工未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债权无法认定的,不利后果由职工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北京中邮智强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1

 

附:

1、职工债权登记表;

2、管理人联系人: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788880624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16-21层。


附件

北京中邮智强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登记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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