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等作废公告

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等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11 公 开 人:南阳华必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浏览次数:648次
  • 打印

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等作废公告

                                         (2026)新锦鑫破管字第004号                  

经新野县金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新野县人民法院作出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以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决定将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移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审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2025)豫13破申15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新野县金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起的对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报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将本案指定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开选任管理人,无中介机构报名参加,经报请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南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单位会员名单轮候顺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指定南阳华必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多次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赵云奇电话联系均联系不上,因此未能移交破产企业的证照、印章等财务资料。截至目前,管理人未能接管到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资料。

特此声明自2026年2月11日以后,以上证照、印章全部作废。

 

特此公告。

               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新野县锦鑫纺织有限公司证照印章等作废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