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利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利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全利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利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2 公 开 人:深圳全利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伟利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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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743442026130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全利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全利丰公司”)、深圳市伟利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伟利丰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622日作出(2026)粤030743号、4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全利丰公司、伟利丰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因全利丰公司与伟利丰公司是关联公司,为提高办案效率,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的规定,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通过摇珠方式选聘一家审计机构为全利丰公司、伟利丰公司破产清算案提供审计服务,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全利丰公司于201131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70773915,认缴注册资本:60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新厦大道25号全利丰厂厂房第4101层至701层;法定代表人:张光铭;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股东:全利五金塑胶公司(出资比例为100%)。一般经营项目是: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塑胶玩具、小五金、表链、电子、布毛绒玩具、糖果玩具、家庭用品的生产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微型马达生产加工;产品设计及研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项目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伟利丰公司于2011315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85042953,认缴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新厦大道25号全利丰厂厂房第4201层、301层;法定代表人:张光铭;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股东:伟利实业公司(出资比例为100%)。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五金、塑胶、电子玩具、服装、印刷制品、糖果玩具、毛绒玩具、电子制品、家庭用品、小家电、注塑工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

二、财务资料接管情况

经调查,全利丰公司与伟利丰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管理人已调查、接管到的财务资料主要包括:

1.电子账及系统权限:全利丰公司及伟利丰公司的金蝶财务系统的账户及密码。

2.全利丰公司的会计凭证及账册,具体为2008年至2024年的会计账簿;

3、伟利丰公司的会计凭证及账册,具体为2003年至2024年的会计账簿;

以上两个公司2025年因停工未进行做账,具体会计账簿以现场接管资料为准。

4.全利丰公司、伟利丰公司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

三、审计范围和要求

   管理人拟聘请审计机构提供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全利丰公司、伟利丰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按两家公司提供的材料披露:供清算审计的现有财务材料是否为全部财务资料或仅为部分财务资料;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如供清算审计的并非全部财务资料,应按现有材料进行说明。

    2.按两家公司提供的材料分析: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并结合财务资料和资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其他违法情形。

    3.按两家公司提供的材料披露: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管理人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4.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5.分析产生“资不抵债”的原因,并进行说明。

    6.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两家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是否存在与股东人员、财务等方面的混同;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六个月内,如公司已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情形,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7.处理两家公司破产程序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破产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申报纳税和建账提供咨询意见。

    8.处理破产清算期间与公司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二)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三)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审计机构应在管理人选定审计机构之日起25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符合破产清算专项审计工作要求的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或存在其他违约事项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审计费用。

四、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目前正常执业的审计单位,且已入选《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

   (二)审计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至少曾为2宗深圳地区受理的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提供相关案件的委托合同或者审计报告作为证据);

   (三)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比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协会处分、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等);

  (四)报名单位与两家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当事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五、承诺事项

   (一)审计机构应保障有充足的人员完成上述审计和其他各项工作,能够为审计工作派驻不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组成现场工作团队,以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

   (二)人民法院、管理人、两家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审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三)审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两家公司的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六、审计费用

(一)选定的审计机构应与两家管理人分别签署协议,本案审计费用参照〔201131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全利丰公司、伟利丰公司的审计费用各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总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二)已选定的审计机构应先行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于两家公司破产清算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支付。

   (三)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631524时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协会拟于2026317日在报名的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以及一家备选机构。

    管理人联系人:刘泽旭,联系电话:1868244967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金融中心C10楼多普林商务中心1004-05房。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世妙,联系电话:0755-82529804

机构选定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在报名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以及一家备选机构。请报名的单位在中签后,向管理人提交申请资料。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由管理人通知备选机构。管理人或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最后被选定的服务机构,并将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报备,未被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全利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深圳市伟利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   

附件

关于摇珠选聘深圳全利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利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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