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提请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公告

关于拟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提请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2 公 开 人:上海世达不夜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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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达不夜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董事等清算义务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

2026年2月1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或“人民法院”)根据上海不夜城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受理上海世达不夜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达”或“被申请人”)强制清算一案【(2026)沪03强清148号】,并于2026年2月24日指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世达不夜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清算组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后,依法履行清算组职责。截至目前,清算组未接管到上海世达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除申请人外,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清算组已经通过发出清算案件公告的方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了清算义务。鉴于前述情况,清算组拟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提请三中院裁定终结上海世达不夜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清算组特向贵方公告如下:

一、截至目前,上海世达的主要财产、账册、印鉴、重要文件等资料灭失,除申请人外,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除上海世达名下银行账户余额共计0.02美元外,清算组未查询到和接管到上海世达名下的其他资产。据此,清算组拟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现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后,清算组拟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提请三中院终结上海世达的强制清算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将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上海世达。

二、对于上海世达的股东、董事及相关责任人员,若因贵方怠于履行义务,导致上海世达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全面清算的,债权人有权依法请求贵方对上海世达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三、若各方就清算组拟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提请三中院终结上海世达强制清算程序的事宜存在反馈意见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清算组回复。如对前述事宜有异议的,应当同时书面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附有效证据材料。若贵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向清算组作出书面回复的,则视为对前述事项已收悉,且同意清算组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提请三中院终结上海世达强制清算程序。

四、清算组联系方式: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23楼;邮政编码:200080;联系电话:19532376258(刘律师)、17621083739(吴律师)。

特此公告。

上海世达不夜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上海世达-关于拟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提请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公告-20260529.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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