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湖南省中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6 公 开 人:湖南省中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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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

公告

 

(2025)中强破管字第20号

 

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作出(2025)湘122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省中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4日作出(2025)湘1221破7号《决定书》,指定湖南省中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本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明确债务人开发的“锦绣一方”项目9#、13#楼工程造价,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经向中方县人民法院报告并获许可,管理人现依法公开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就相关事项开展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标的概况

鉴定标的为“锦绣一方”项目9#、13#楼,目前为烂尾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已封顶,但外墙、水电、电梯、消防等后续工程尚未完成。

二、鉴定工作内容

(一)对9#、13#楼已完工部分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明确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金额,为确认施工单位工程款债权提供依据;

(二)对9#、13#楼未完工程出具续建预算报告,测算完成全部工程所需投入的资金数额,为续建方案制定及投资人招募提供参考。

三、资质要求

(一)机构资质:

1.具备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

2.须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册内;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

(二)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备3年以上同类项目经验;

3.配备至少3名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工作成果要求

(一)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及《续建预算报告》,内容应包含鉴定依据、鉴定方法、鉴定过程、工程量及造价明细等;

(二)配合管理人完成相关工作,必要时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就鉴定结论进行说明。

五、时限要求

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鉴定报告。

六、费用说明

(一)计价方式:报价不得超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收费规定;

(二)支付方式:鉴定报告提交并经管理人确认后,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破产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另行协商;

(三)补充条款:若因程序调整需补充鉴定内容,费用另行协商。

七、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日17时止。

(二)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机构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册内的证明材料;

3.项目团队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及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至少提供2项);

4.报价方案及工作进度承诺书;

5.《无利害关系声明》。

(三)提交方式:纸质文件邮寄或递交至管理人办公地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中强公司造价鉴定报名-机构名称”)。

八、遴选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资质符合性、报价合理性(低价优先)、团队经验及业绩等指标综合评分,择优选定1家机构。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资质要求,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 选定结果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

九、特别声明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期提交报告的,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中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程序调整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律师

联系电话:18627452323

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长城大酒店12楼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245422197@qq.com

 

湖南省中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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