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治金矿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接管通知

重庆治金矿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接管通知

公开时间:2025-09-09 公 开 人:重庆治金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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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治金矿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财产持有人及其他相关经营管理人员: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3日作出(2025)渝05清申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治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治金公司或者“债务人”)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3日,作出(2025)渝05强清8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法韵律师事务所组成重庆治金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现清算组通知你方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与清算组联系,并向清算组移交你方保管的治金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及资料,如您无法交出上述资料的,请于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并附有关证据、线索

(一)经营证照。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证书等。

(二)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税务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银行账户印鉴、数字证书等。

(三)财务会计资料。包括: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电子账;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税务报表、重要空白凭证、债权债务清册及凭证、收据存根;银行账户、密码支付器、税控盘、电子税务账号及密码、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工具账号及密码、网银账号密码及U盾;审计、评估资料等财会资料。

(四)现金、银行账户存款、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等权利凭证;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办公用品、车辆、房屋、在建工程等实物财产及其权利凭证等实物资产。

(五)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权益、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及其权利凭证。

(六)文件资料。包括公司批准设立文件、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重要资料;行政文书、合同、规章制度等;业务档案、房屋建筑物的基建资料、基建图纸及竣工报告、机器设备的使用说明、图纸及技改资料;人事档案等。

(七)有关债务人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治金公司重要的其他财产、文书等资料,如治金公司的债权或其他相关信息等。

债务人及有关人员如有拒不移交、未按时移交上述材料或其他导致清算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将承担无法清算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等法律规定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2025)渝05强清83号-通知书-治金清算.pdf 下载
(2025)渝05强清83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治金清算.pdf 下载
7号-接管告知书-治金强清.pdf 下载
(2025)渝05强清83号-受理清算裁定书-治金清算.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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