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03 公 开 人: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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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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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30日,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1311破申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粮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202571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由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于2025819日作出(2025)鲁13024号决定书,指定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已于20261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农民日报发布了《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因第一次招募时间短,意向投资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尽职调查等工作,不能对意向投资作出准确的判断,导致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报名参与该次招募工作。为实现沂粮公司市场价值,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权益,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面向全国第二次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招募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对全体有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招募到意向投资人则终止招募。

(二)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和内容不等同于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信息和内容,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沂粮公司审计评估情况、债权确认情况、销售情况、财税状况等情况,或决定对沂粮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需向管理人申请以明确所需了解的信息范围。调查企业保密信息须按本公告规定缴纳保证金及作出保密承诺。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1MA3R4MBGXL

法定代表人:黄焱;

成立日期:2019124日;

注册资本:2957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常旺社区沿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农用薄膜销售;牲畜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木材加工;木材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根据工商登记档案,沂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9570万人民币,股东及出资: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安徽旷富实业有限公司

16000

54.1089%

2

黄焱

13570

45.8911%

合计

29570

100.00%

三、债务人主要资产

1.财产状况

截至2025430日,沂粮公司资产总计850888079.93元。其中:货币资金115525.56元,应收债权0.00元,预付账款93391800.3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12152331.90元,期末存货净值617837028.97元,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7340985.71元,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50407.42元。

2.不动产

沂粮公司名下登记的不动产共有4条,均有抵押和查封:(1)沂粮商贸城A地块,坐落于罗庄区沂蒙南路与南环路交汇处东150米路北,面积19334㎡,不动产权号:鲁(2021)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151277号,(2)沂粮商贸城A地块,坐落于罗庄区沂蒙南路与南环路交汇处东北角,面积5803㎡,不动产权号:鲁(2022)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07655号;(3)沂粮商贸城B地块,坐落于罗庄区南环路与规划路交汇处北150米路西,面积41490㎡,不动产权号:鲁(2021)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154147号;(4)沂粮商贸城C地块,坐落于罗庄区南环路与工业路一路交汇处北150米路西,面积92335㎡,不动产权号:(2021)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153723号。

3.对外投资

被投资人山东旷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缴金额450万元,持股比例90%;被投资人临沂安建消防检测有限公司,认缴金额90万元,持股比例90%;被投资人临沂沂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金额43001万元,持股比例50%;被投资人临沂星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金额6000万元,持股比例22.2222%

4.分支机构情况

根据工商注册信息,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无分支机构。

四、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至2025430日,沂粮公司账面负债总额1121429564.45元,短期借款为85600000.00元,应付账款130501141.59元,预收账款553737875.20元,应付职工薪酬3294913.66元,应交税费2569567.35元,其他应付款107252158.71元,长期借款238473907.94元。

五、债务人重整价值

2019年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经营的粮油商贸城项目是由山东省及临沂市政府认定的重大实施类项目、政治工程和民生工程,由债务人整体运作。粮油商贸城总投资36亿元,规划商铺1198间,总建筑面积约110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166亩,以粮油贸易为主,集产地直销、实体批发、大宗商品交易、国际贸易仓储物流等为一体的大型商贸综合体,是罗庄区委、区政府指定的唯一承接鲁南国际粮油市场整体搬迁的载体。截至2025430日,粮油商贸城已成功吸引粮油贸易商户700余家入驻,入驻率高达95%,涵盖700余个粮油品牌、120余种粮油品类直接创造约3000个就业岗位,间接带动就业1万余人,已成为全省第一、全国领先的大型粮油专业市场,对地方经济发展、农业及物流产业拉动效应显著,社会成绩有目共睹。同时,债务人经营发展前景良好,财务制度规范、资料齐全、人员配备合理,如对债务人注资,债务人将重新焕发生机。债务人重整主要原因系受疫情三年的影响,导致债务人财务成本不断增加,从而向银行借取大量借款以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银行债务,从而导致公司运营困难。

对沂粮公司进行重整,可使公司价值最大化,让所有债权人共享收益,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减少债权人的损失,提高就业率,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招募方案

招募流程分为报名、获取招募文件、尽职调查、投资人与管理人磋商、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表决、法院批准、执行八个阶段,详述如下:

(一)报名阶段

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提交报名材料(投资人报名视为投资人同意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并缴纳意向保证金,具体说明如下:

1.投资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保证重整后公司能持续经营,具有粮油商城相关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3)无数额较大的长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4)债务人现有的职工,均系多年从事粮油商城管理、维护的人员,意向投资人应当优先留用有意愿继续在债务人处工作的职工;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不良者,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2.报名材料:

需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及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密封递交:

1)投资意向书

2)主体材料

※法人、非法人组织

①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③ 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加盖公章;

④ 决策机关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招募的决议文件;

⑤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自然人

①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②个人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投资项目、投资成果等)。

自然人、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资信材料:

①投资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②意向保证金支付凭证。

4)其他证明经营管理能力的材料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3.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人民币的保证金。

4.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731730分。

2)报名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齐鲁园公馆35A

3)联系方式:张律师(电话:15020339799

(二)获取招募文件

报名合格后,管理人将予以书面通知,并提供《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文件》。招募文件数据来源为管理人接管沂粮公司后,从有关部门调取获得。投资人应自行至项目现场和政府管理部门做尽职调查,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沂粮公司的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沂粮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投资人与管理人磋商

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紧密协作,提前谋划总体思路。共同为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和落实协商一个可行性方案,意向投资人需对获取的信息保密。

(五)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截止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相关的规则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制定和通知。

(六)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若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的,该重整计划草案即为通过。

(七)经人民法院批准

重整计划获得通过或虽未通过但符合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条件的,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并根据法院批准内容开展后续工作。

(八)执行

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的,由债务人负责执行,重整投资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为重整计划执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作等额抵扣。

七、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一)保证金的收取

投资人应在相应截止期限届满前将意向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18200101421015707

开户行:临商银行罗庄支行营业部

(二)保证金的退还

1.报名后,意向投资人明确表示放弃报名资格或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收到放弃报名资格书面材料之日或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未强制批准,或者已经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自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的没收

若重整投资人无故退出重整程序给沂粮公司、债权人、管理人造成损失的,管理人有权以违约金等名义没收1000万元保证金,例如:

1.意向投资人获取招募文件后未经管理人同意将招募文件内容或者尽职调查中管理人非公开公布的涉及债务人信息的泄露的,管理人有权没收1000万元保证金;

2.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未按协议规定向管理人交纳剩余投资款的,管理人有权没收1000万元保证金。

八、风险提示

1.重整招募期间,重整程序可能因债务人提出和解等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此种情况下,管理人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管理人将在收到投资人放弃报名资格书面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重整投资存在一定风险,请意向投资方审慎尽调,重整投资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后因重整资金无法及时到位而执行不能的风险;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后可能出现或有债务对重整推进产生相应风险,或有债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若因投资人对项目未能做全面详尽的了解而导致投资的特定目的不能实现,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也不构成投资人对投资行为重大误解的理由。

九、其他

1.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特此公告。

山东沂粮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沂粮第二次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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