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物业临时托管服务机构的公告

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物业临时托管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2 公 开 人:北京市华泰(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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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物业临时托管服务机构的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9日裁定受理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利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北京市华泰(南宁)律师事务所为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为“管理人”)。

2022年1月28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桂01破3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2年1月28日起对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2025年10月13日上午,利海亚洲国际小区发生火灾,严重危害亚洲利海亚洲国际小区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加强对利海亚洲国际小区财产的管理,预防危害再次发生,管理人根据大部分债权人的要求,现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物业临时管理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海公司和利海·亚洲国际项目基本情况

(一)利海公司企业简介

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注册资本金18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南宁开发的项目为“利海·亚洲国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50000796838879G

法定代表人:王宏菊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18000万

注册时间:2007-02-05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 号利海.亚洲国际4#楼22层

营业期限:2007-02-0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核定等级、范围及有效期限开展经营);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 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或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

登记机关: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9-02-12

(二)利海·亚洲国际小区情况

总用地面积48,949.54㎡(含合作路连通部分),划分为A区、B区、合作路连通部分(连廊),是集住宅、办公、商业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体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409,640.96㎡。其中A区、B区占地面积45,000.10㎡(67.5亩),建有10栋塔式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395460.96㎡,计容面积302,575.28㎡,容积率6.72。合作路连通部分(连廊)用地面积3949.44㎡,用地性质为商业,规划总建筑面积14,180.00㎡,计容面积3500.00㎡,容积率0.89。

二、列入本次托管范围的资产

列入托管范围的资产

面积(㎡)

套(个)数

备注

住宅

34.24

1套

完工

小计

34.24

 

 

B区商业裙楼与地下室

商铺

25272.10

217套

在建工程

连廊商业用房

3500.00

1套

在建工程

合作路下(连廊)停车位

8,846.38

207个

破产受理前已投入使用

AB区停车场

53740.37

1112个

破产受理前已投入使用

人防车位

14444.20

1个

破产受理前已投入使用

小计

105803.05

 

 

另:

办公设备若干

 

说明:1、上表所列不动产资产中除住宅一套外其余均为在建工程。2、上表所列住宅为已交付物业,目前由昌跃物业进行正常物业管理;临时托管人在依法接管该房屋时要同时接受已有物业公司对该房屋的物业管理;3、对在建工程的管理要符合相关规定。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参选服务机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参选服务机构为登记注册并具备物业管理业务资质的企业法人。

(三)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承诺要求

1、管理方案要体现管理的工作人员数量和分工,应急处理方案,接管后的常态化管理方案以及费用明细。

2、参选服务机构承诺先行承担开办费用和接管费用,开办费用和接管费用包括接管前的硬件配套产生的费用,如办公用房配备,办公设备采购以及职工工资等。开办费用和接管费用列入破产共益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予以清偿。

3、参选服务机构服务期间根据管理人指令,同意管理人随时单方解除协议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在管理人通知解除协议同时参选服务机构全部移交物业管理的经营权和全部资料。

4、参选服务机构承诺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全程接受管理人、债委会的监督。

5、参选服务机构已知本次选聘服务内容为临时物业管理服务,但应承诺物业服务水平与标准物业服务水平一致。

6、管理人、债委会将对选中服务机构的运营及用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选中服务机构合法经营、合法用工,如出现违法行为的,管理人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具体情况,并督促选中服务机构纠正违法行为。如选中服务机构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的,管理人将依法终止临时服务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选中服务机构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参选服务机构须提供承诺书。

(六)信誉要求

参选服务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提交参选材料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参选服务机构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在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服务对象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参选服务机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参选服务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参选服务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四、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收集与管理物业档案资料,妥善保管业主信息,对业主信息使用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三)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

(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六)公共绿化的日常养护和管理服务。

(七)车辆进出、停放秩序管理服务。

(八)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协助政府做好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期开展消防等公共安全的应急演练。

(九)未完工物业的看管、巡逻、配合续建等其他物业工作。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报名机构可自行前往对项目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和方案。

六、报名材料

(一)参选人主体资格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需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良好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必须提供)等。

5、股东会或董事会等有权机关同意参与托管的决议复印件。

6、本招募公告所需的承诺书。

7、本招募公告所需的其它材料。

8、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物业管理计划和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报名机构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机构基本情况简介、主要业务发展情况描述以及对本项目的优势)、经营管理方案(含收益及费用承担规则)、安全风险保障措施等。

七、报名保证金

(一)报名机构应于【2026】年【2】月【10】日【18:00】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人民币,若只提交材料未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则报名作废。

(二)收款账户信息

名称: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九洲国际支行

账号:8113001015000250168

(三)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对于未中选的报名机构,管理人在招募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无息退回保证金。

2、管理人经核实,参选服务机构在参选文件中如提交虚假资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参选服务机构经评审中选之后,拒不签订协议的,或拒不履行协议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参选服务机构经评审中选之后,完成物业区域接管之后20个工作日无息退回保证金。

八、选聘流程

(一)初选

报名结束后,(1)如果报名参选服务机构多于3家的,管理人将根据报名参选材料,初选3家备选服务机构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选。(2)如果报名参选服务机构多于2家,且少于或等于3家的,报名服务机构直接进入评选环节。(3)如果报名参选服务机构有且只有一家的,报名服务机构直接进入评选环节。

(二)评选

评审委员会由管理人和债委会组成,(1)如果报名参选服务机构多于3家的,审委员会从初选3家备选服务机构中,现场陈述后确定一家首选服务机构和一家备选服务机构;(2)如果报名参选服务机构多于2家,且少于或等于3家的,审委员会从进入评选环节的参选服务机构中,现场陈述后确定一家首选服务机构和一家备选服务机构;(3)如果报名参选服务机构有且只有一家的,审委员会经过现场陈述后,直接确定参选服务机构作为首选服务机构。

九、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编排封面、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并加盖报名机构公章、负责人章/负责人签字。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8: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

(四)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22层

(五)联系人:黄律师 

联系电话:18607880038,电子邮箱:1098144578@qq.com

十、其他事项

(一)因利海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本次选聘临时物业管理的期限为不定期,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需要及破产进度随时单方解除协议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次选聘为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和债委会参与评选,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本公告由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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