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德化斋商贸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济南德化斋商贸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28 公 开 人: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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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德化斋商贸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2026年4月24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根据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作出(2026)鲁0102强清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德化斋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并指定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为郭小娟。

现就有关债权申报等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济南德化斋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郭律师,13789815315,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8层,注明“济南德化斋商贸有限公司强清案债权申报”),书面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债权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济南德化斋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及时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济南德化斋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济南德化斋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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