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公告

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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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清算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77日作出2025)苏01强清32《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市中山大厦有限公司对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同日作出(2025)苏01强清32号,决定自即日起成立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全面接管该单位。清算组由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及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董建军担任清算组组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会谈纪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被接管期间,由清算组负责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工作,清理资产,并接受债权申报。清算组已经刻制清算组公章,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原公章、财务专用章等一切印章停止对外使用。

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1、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补充和审查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如有其它与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相关的事宜,请与本清算组联系。清算组联系人:董建军,联系方式:18114008520。清算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12号证大喜玛拉雅C6楼。

 

南京王朝酒水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决定书-(2025)苏01强清32号.pdf 下载
裁定书-(2025)苏01强清32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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