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的公告

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06 公 开 人:广西三力汉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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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大新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新法院)于2026年2月9 日作出(2026)桂14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26日作出(2026)桂1424破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三力汉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担任伯特利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伯特利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为了依法查明伯特利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负责开展债权登记与审查工作。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6年4月7日18:00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大新法院定于2026年4月10日15时30分,在大新法院4号法庭召开伯特利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宜

(一)债权人权利及申报要求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费用标准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减半交纳,个案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

申报债权时,请提交本公告所附各项文件,并在债权申报表中如实、明确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有无共同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破产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申报登记表

按表格内容准确填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复印纸上);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等个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其复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上)。

(3)若债权人委托代理人代理申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

②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其复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上)或律师执业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其复印件(将执业信息及最近一次年检信息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上),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

(1)破产清算债权申报表(若有多笔,应一笔一笔填写清楚);

(2)债权申报说明:应将债权发生、变更、终止的情况予以说明。

申报债权时,债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人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债权人。

(3)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表;

(4)债权申报证据材料清单及其证据材料(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等有关证据资料或法院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书)。

4.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按表格准确填写。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5.在登记申报过程中,管理人根据申报的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债权人提交的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在材料上签字并加印手印和骑缝手印。

(三)债权申报方式

管理人已开通线上债权申报功能,债权人应优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官方平台进行线上债权申报。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线上申报的债权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故本案债权利息统一计算至破产受理日前一天即2026年2月8日。线上、邮寄及现场申报操作指引如下:

1.线上申报

为方便债权人高效、安全地申报债权,本案必须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的官方通道进行线上申报。现将具体操作流程告知如下:

(1)申报唯一官方入口

本次债权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为: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

访问地址:https://zxfw.court.gov.cn/pochan

(2)线上申报具体步骤

第一步:注册与登录

访问上述网址,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用户”,并使用手机号完成注册及登录。

第二步:债权申报

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找到“债权申报”端口,点击“债权申报”功能入口。在搜索框中输入本案的关键信息进行查找:

债务人名称: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

案号:(2026)桂1424破1号

系统将自动关联至本案。

第三步:填写申报信息与上传证据

仔细阅读申报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在线填写《债权申报表》,内容应包括:债权人基本信息、债权性质(普通债权/担保债权等)、债权数额、形成原因等。

按照系统提示,逐项上传证据材料扫描件(如合同、借据、银行转账凭证、对账单等)。

第四步:提交与获取回执

确认填写信息与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3)重要注意事项

①材料真实性:您在线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证据材料,均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将作为债权审查的依据。若提供虚假材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②无需重复提交:通过本官方平台成功提交申报材料后,无需再向管理人邮寄纸质版材料。管理人的审查进度及结果将通过平台站内信或短信通知您。

③谨防诈骗:在申报期限内,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要求您向个人账户或非官方渠道转账“手续费”、“验资费”的行为均为诈骗,请务必警惕。

2.邮寄申报

债权人选择邮寄申报的,请将债权申报材料(包括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书面材料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等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至管理人地址,并在邮寄单上注明“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及债权人名称、联系方式。为确保材料安全,建议对重要材料自行备份。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核对,如需补充材料会及时联系债权人。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未注明案件名称导致未能及时登记的,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请勿将原件邮寄,如需核对原件,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3.现场申报

债权人选择现场申报的,请提前与管理人预约时间,并携带本公告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于工作日上9:00-12:00,下午15:00-18:00前往管理人办公室进行现场申报。管理人将对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申报债权地址及联系方式

管理人地址:广西崇左市花山路21号嘉苑小区G组团G-28号;

联系人:粟业宏

联系电话:18177554328(微信同号)

(五)关注公众号:管理人有关通知、公告和公开性函件,均将在“三力汉戈破产案件信息公示”微信公众号发布,因此为方便债权人及时获取伯特利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推进中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敬请关注!在微信搜索或扫以下二维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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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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