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粤特保税仓等8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汕头经济特区粤特保税仓等8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6 公 开 人:汕头经济特区粤特保税仓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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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7日作出(2025)粤 05 清申3 -10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省经济特区汕头进出口总公司申请汕头经济特区粤发工贸联合公司、汕头经济特区粤特海外贸易发展公司、汕头经济特区通达电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粤润发展公司、汕头经济特区粤宏实业公司、汕头经济特区粤特保税仓、汕头经济特区粤特物资贸易公司、汕头经济特区粤华企业公司强制清算八案,并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2025)粤05强清2-9号决定书,选定广东海鸿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8家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指定王峰律师为清算组负责人,陈松斐律师、易伟律师、庄媛律师、郑冰欣律师、郑文龙律师、郑颂雄律师为清算组成员。

请上述8家公司的有关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债权的,应自行承担逾期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请上述8家公司的出资人广东省经济特区汕头进出口总公司、汕头市糖烟酒有限公司(曾用名:汕头市糖烟酒公司)、汕头市国营兴华信托贸易公司,以及8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锡芝、刘志豪、陈小雄、林东、石川、杜培铮、王静涛、徐义福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8家公司的财产、印章、证照、账簿和文书,以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拒不移交或移交资料不真实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上述8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归还财产。

清算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0号奋发航空大厦2403广东海鸿律师事务所,邮编:515041

联系人:易伟,电话:13417025501,0754-88044028

邮箱:30090032@qq.com

特此公告。

                   

汕头经济特区粤发工贸

联合公司清算组

 

 

汕头经济特区粤特海外

贸易发展公司清算组

 

汕头经济特区通达

电子公司清算组 

 

 

汕头经济特区粤润

发展公司清算组

 

汕头经济特区粤宏实业

公司清算组

 

 

汕头经济特区粤特

保税仓清算组

 

汕头经济特区粤特物资

贸易公司清算组

 

 

汕头经济特区粤华企业

公司清算组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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