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5)津0116强清25号之一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5)津0116强清25号之一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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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津0116强清25号之一

本院根据农银创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6月26日裁定受理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为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清算组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21层,联系人:郭亚昆,联系电话:1660023317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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