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第二批)

职工债权公示(第二批)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福建省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259次
  • 打印

关于福建省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第二批)

2024年11月12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8破申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尼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9日作出(2025)闽0802破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为福建省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格兰尼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2025年3月21日,管理人对格兰尼公司职工债权(第一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黄传鸿向管理人申报职工债权。另,对高管钟煊昌、朱国荣的职工债权进行核查。本批职工债权新增确认3笔,债权金额合计465380.13元。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至2025年8月1日止。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第二批)有异议的,异议人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或更正后仍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十五日内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福建省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福建省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册(第二批)》

      2.管理人联系方式: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双龙路1号万达中心B1#604室,张女士15359918931



附件1.

福建省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清册(第二批)

制表人:福建省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公司管理人

制表时间: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合计
(元)

1

钟煊昌

352623********5114

222767.99

2

朱国荣

352625********5490

228814.24

3

黄传鸿

350823********3716

13797.9

合计

465380.13

备注:钟煊昌、朱国荣均为格兰尼公司高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格兰尼公司平均工资确认高管职工债权,超出平均工资部分认定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部分将另行公示。




附件

250723格兰尼职工债权公示(第二批).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