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鸿皓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宁德市鸿皓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5-18 公 开 人:宁德市鸿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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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市鸿皓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6)鸿皓破管字第10-2号

2026年3月24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9破申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宁德市鸿皓贸易有限公司。同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9破申28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之秀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德市鸿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宁德市鸿皓贸易有限公司现无在册职工,截至2026年5月18日,未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6年5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止。

职工在公示日期内对本公示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宁德市鸿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18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冯律师18805931168、伍律师13774771069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03号14层福建之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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