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14 公 开 人: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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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文件


〔2026〕黔荔江实业破管公告第004号

 

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2025)黔27破申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荔江实业”)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15日作出(2025)黔27破3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为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程序,全面清核荔江实业的资产情况,管理人决定公开选任专业机构对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经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向符合担任荔江实业破产清算案专项评估工作比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管理人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名  称: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2MA6J4GCA9R

住  所: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玉屏街道旅游集散中心二楼

法定代表人:严生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11-15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业、林业、牧业、水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有色金属、橡胶制品、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矿产品(除专控)、纸制品、工业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大宗农(副)产品、工艺美术品、煤炭、汽车(含新能源)、车辆、船舶及其制作材料销售,上述产品、技术的进出口、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旅游业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黔南州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名称:中城开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万元):7000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比例(%):70.00%

股东名称:上海梵钻投资管理中心

认缴出资额 (万元)3000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比例(%):30.00%

合  计:10000万元

二、评审方式

(一)比选机构范围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选定的评估机构需具有司法评估资质,评估机构需入围《贵州省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具有司法评估资质;

3.与荔江实业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5年12月30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5年12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12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12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机构的比选。

(二)比选流程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6年3月8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自行密封后交由荔江实业管理人(管理人仅接收现场申报,不接受邮寄申报),2026年3月9日进行比选评分程序后将比选的结果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三、工作内容

(一)评估的目

对荔江实业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估计,确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价值。

(二)评估基准日

荔江实业破产受理之日(即2025年12月30日),根据案情实际推进进度,投标人需配合管理人无偿调整评估基准日。

(三)评估工作内容

对荔江实业所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含市场价值+清算价值,评估对象包括电脑、家具等,具体内容以现场实际清点情况为准)。

(四)评估工作重点

对荔江实业名下的电脑、家具等进行价值评估

以上评估报告的初稿需在2026年4月1日前提交给管理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比选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人民法院比选评定:

1.参加荔江实业破产评估工作的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评估机构入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评估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报价等)。

五、比选规则

本次比选规则为最低价中标,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的报价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选取最低价为中标单位,若报价仍相同,则再次报价,直至出现价差后选择最低价中标。

六、投标最高报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报价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报名方式

参与比选的机构自行准备上述投标材料后,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后(标识“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投标”字样)交到下列地址: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南州国际水岸北区9栋2单元1702(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魏来、涂玉其;

联系电话:18502300727(魏)、17586843110(涂)。

八、特别说明

(1)管理人仅接收现场申报;

(2)投标标书接受最终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8日下午17:00;

(3)投标事项的咨询,亦可请联系前述联系人。

 

 

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2月14日

 


主题词:评估机构 选任 公告

贵州荔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2月14日印

                                            共印2份

附件

〔2026〕黔荔江实业破管公告第004号-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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