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海油河南能源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中海油河南能源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中海油河南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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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海油河南能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中海油河南能源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12月24日,郑州自贸区法院作出(2024)豫0194清申4号裁定书,裁定受理中海油河南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5年1月15日,郑州自贸区法院作出(2024)豫0194强清3号决定书,指定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

2025年3月20日,郑州自贸区法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后,清算组按照工作计划继续开展债权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等工作。现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经清算组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并经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决定召开中海油河南公司强制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7月21日15:30。 

二、会议地点

郑州自贸区人民法院321法庭。 

三、会议议程 

向债权人会议报告执行职务情况,核查债权,审议《清算财产处置方案》《清算财产分配方案》等事项(具体以会议资料为准)。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会人员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交过以上资料的,无需另行提交。

特此通知。 

 

 

中海油河南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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