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隆凯丰(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结果公告

特隆凯丰(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29 公 开 人:特隆凯丰(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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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隆凯丰(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结果公告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8日作出(2025)闽01破申55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特隆凯丰(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隆凯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4日出具(2025)闽01破申55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为特隆凯丰(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6年4月16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特隆凯丰(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公告》,公开选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特隆凯丰公司资产进行评估。截至2026年4月24日下午18时,共有1家评估机构,即福州建融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报名材料。

2026年4月29日,管理人组织开展选聘评估机构评审工作。经评审,福州建融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报名材料符合本次选聘公告载明的要求,报价为20000元。

本次选聘评估机构的中选结果为:

福州建融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特隆凯丰(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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