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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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4日作出(2025)黔27破申2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9日作出(2025)黔27破11决定书指定贵州义文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的破产管理人,2025年7月11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布(2023)黔27破11之一公告,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5822日前向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2:00分在贵定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自觉服从会议安检、安保工作人员安检、安保工作指令。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贵定县渝黔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时间:2025年7月12日

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环西大道水岸名门12栋1单元1405号贵州义文律师事务所或者贵定县迎宾大道迎宾阁3单元304室

联系人:王雯征 电话18798222818,刘祖桃,电话:1508595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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