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朴胜东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武汉朴胜东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武汉朴胜东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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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朴胜东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4月29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102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许敏对武汉朴胜东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胜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3日作出(2025)鄂0102破19号《决定书》,指定湖北予智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朴胜东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职工债权公示如下:

一、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经管理人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江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查询,并与职工申报相结合,核查职工债权共计3笔,金额29,359.16元。

二、公示期限及异议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将朴胜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glrpt/)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4日止。

如职工对本公示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无职工在上述公示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就本公示记载事项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即视为对管理人的职工债权调查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示

 

                  武汉朴胜东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附:管理人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37号广发银行大厦3001-3005室;邮政编码:430021;联系人:陈律师 联系电话:15038342362;徐律师  联系电话:1816255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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