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4 公 开 人:安国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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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object Object]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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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2月21日,河北省安国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国市祁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河北省安国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日指定河北上广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国市祁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重整工作。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促进重整成功,管理人现决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及项目开发情况

(一)安国市祁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情况

安国市祁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31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3108702354W,在河北省安国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住所地为安国市河西村西侧,注册资本300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玉峰,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饮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中草药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经营情况

1、经营规划

安国市祁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名下于安国市河西村有一处建设用地,并建有生产厂房一座,总面积在5亩左右,包含办公区及生产车间等,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建筑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安全系数高可满足大型设备安装与作业需求,本计划作为中药饮片生产车间进行使用。

2、经营现状

现安国市祁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厂房已经建设完毕,但因资金问题并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

3、主要债务情况

目前该公司债务主要为建设厂房过程中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及借贷(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股东借款等),对外债务包括:股东以借款名义向公司投入资金500余万元(该笔资金来源为股东向银行贷款并以该公司土地抵押担保投入)、银行借款941539.71元。具体情况需审计尽调完成后确认。

二、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二)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四)能够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理念并拥有丰富的业内资源。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至少有一方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联合体投资人。

三、意向投资人需要提供的文件以及招募流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报名意向书。其中需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资金实力、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益债投资、股权投资等)、初步框架方案等。联合投资的应当联合制作投资报名意向书,联合体应指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联合体处理投资中的相关事宜。

2.意向投资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资金实力、参与重整投资的优势等)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6.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前述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时需要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并对本次投资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管理人初审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质和条件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提供与债务人相关的基础资料。

(三)缴纳尽调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与债务人相关的基础资料后,如希望进一步展开尽职调查的,应当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调保证10万元整。

2.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承诺函相关约定或在商业洽谈、尽调过程泄露关键信息导致债务人企业财产及商誉贬损、造成损害的,管理人有权立刻终止与意向投资人的洽谈并扣除相应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明确放弃投资或经管理人审查不符合重整投资条件的,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请法院许可无息全额退还尽调保证金。

(四)尽职调查及保密协议

1.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并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后,由管理人安排并配合其债务人等内容开展尽职调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初步洽谈并提交方案

1.意向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包括管理人、债务人、主要债权人),并形成完整的《重整投资框架方案》。

2.《重整投资框架方案》的内容,除了包括债务人债权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案外,还应该包括关于各类型权利人的完整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案、债权处置方案等等

(六)关于履约保证金

1.管理人承诺尽调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未经意向投资人许可或未出现管理人有权没收的情形时,不会进行使用。

2.履约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出现以下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1)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相关约定的;

2)因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原因导致破产项目、债务人企业财产贬损或商誉受损的;

3)如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数额;且如实际损失高于此数额时,并不以此为限。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出至2025629

2.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799号中关村创新中心

3.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份,电子版(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管理人邮箱(邮箱号791539911@qq.com

4.联系人:田律师       联系电话: 15631262150

五、报名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3.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安国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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