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核查管理型项目的公告(第一批)

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核查管理型项目的公告(第一批)

公开时间:2026-01-23 公 开 人: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910次
  • 打印

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核查管理型项目的公告(第一批)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南京润康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711日裁定受理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建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722日指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为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凯盛建设公司承接的工程分为两类:一类是自营工程项目,即由凯盛建设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并自行组织施工,工程款全部归凯盛建设公司所有;另一类为管理型工程项目,即实际施工人借用凯盛建设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凯盛建设公司名义对外承揽工程项目,由实际施工人自行投资、组织施工、承担人员管理及全部盈亏责任,凯盛建设公司仅按约定收取管理费,工程款实际由实际施工人享有。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管理型工程项目专项核查工作已初步完成,管理人就相关专项核查情况报告如下(见附件)。

如对管理型项目核查报告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相关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联系管理人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据文件。管理人联系人:夏羽驰15050520750,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23楼。

公示期届满后,管理人将与管理型项目实际承包人协商签订别除协议。相关项目最终是否别除处理,以管理人与实际承包人签订的别除协议为准。若实际承包人无法与管理人达成别除协议的,视为实际承包人撤回别除申请相关项目的资产、负债将一并纳入破产程序中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凯盛管理型项目核查报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