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会议召开通知

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会议召开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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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债权人及债务人:

2025年6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作出(2025)京01破申9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裁定受理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9日作出(2025)京0134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8月25日前向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2层;联系人:何律师;联系电话:1850070083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0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债权人需按照上述所列联系方式以邮寄、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一中院定于2025年9月4日14时3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与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联系人:何律师;联系电话:18500700832;

北京易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易康医疗债权申报材料及其附件.pdf 下载
一债会公告.pdf 下载
决定书.pdf 下载
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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