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绣美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苏州市绣美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6-08 公 开 人:苏州市绣美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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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绣美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5530日裁定受理苏州市绣美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市绣美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作为苏州市绣美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在2025715日前向苏州市绣美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及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详见附表07债权申报须知):

1、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已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报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表》、《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公司)、《债权人地址、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确认书》、《授权委托书》、《财产线索征集表》;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孽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及《债权人债权人地址、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开户行等。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722930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十二法庭(吴江区高新路788号)召开。

四、债权人未按要求申报债权的,管理人将不予登记。

特此通知!

 

                                         苏州市绣美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8

 附:1、债权申报登记表;2、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债权人地址、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确认书;5、授权委托书;6、财产线索征集表;7、债权申报须知;8、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9、债权申报文件清单;10、破产受理裁定书;11、决定书;12、公告


附件

12公告.pdf 下载
08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pdf 下载
10破产受理裁定书.pdf 下载
06财产线索征集表.pdf 下载
05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02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pdf 下载
11决定书.pdf 下载
09债权申报文件清单.pdf 下载
07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01债权申报登记表.pdf 下载
04债权人地址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确认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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