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香江环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公开选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关于西安香江环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公开选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西安香江环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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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香江环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公开选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19日作出(2024)陕01破申64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安香江环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香江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2025年2月13日作出(2025)陕01破9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担任西安香江环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推进香江公司所开发的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分明生态半岛玫瑰苑项目(下称“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备案及完善不动产登记办理手续,维护项目一期业主和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拟公开选聘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现就本次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香江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香江公司概况

香江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17678628416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西安泾河工业园长庆东路东段;法定代表人为叶恩福;注册资本10000人民币;股权结构为西安香江锦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建材销售;生物产品的技术开发,电子商务,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与经营,酒店开发与经营;室内装修(凭资质证书经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一期基本概况

香江公司在建经营项目位于西安市泾河工业园泾渭东路延伸段。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8666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实测267685.08平方米(审批261038.0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实测194312.18(审批195795.0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94300.26平方米(审批189939.24平方米);项目一期已建成地下建筑面积73372.9平方米(审批65243平方米,其中审批人防建筑面积11500.94平方米为异地建设,地下车库面积及其他53742.06平方米)。项目一期共建设23栋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已完成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但未完成消防验收和竣工备案手续。

项目一期施工图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勘察单位为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总包施工,高陵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根据国家关于房屋质量检测的相关要求,向管理人报送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测所依据的准则、质量检测具体的项目、质量检测实施方案等。

2.对项目一期全部工程或管理人指定部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及安全鉴定,出具相应报告和问题汇总清单,并依据标准提出修复、整改方案,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体检测内容以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为准,若有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检测内容,届时另行协商。

3.为香江公司重整程序中有关质量检测问题提供咨询与支持,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4.根据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对质量检测报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回答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询问。

5.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需要协助的其他事项。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债务人破产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住所地在陕西省内的检测机构;

2、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3、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4、报名机构应具备由陕西省住建厅、西安市住建局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含有本项目所需要进行检测工作的全部内容;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及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情形。

(二)报名材料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申报表原件(样本见附件一)、委托合同范本;

2、《承诺函》原件(样本见附件二);

3、报价函(初步),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是否接受二次报价、是否为包干价等内容,报价函格式自拟;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陕西省住建厅、西安市住建局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核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证书复印件;

6、列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7、2020年(含本年)以来承办相同或相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经验的相关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其中,涉及烂尾楼或破产重整案件的,需在业绩清单中注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及其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房地产企业特别是房地产破产重整案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工作经验介绍,及未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声明;

注:提交的人员名单必须是最终办案的团队名单。一旦中选,总负责人和项目执行负责人及骨干人员均不能更换,否则构成违约

9、拟进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及流程、团队组成及职责分工、工作思路、时间安排、工作成果形式等)。

10、报名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

11、报名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参选文件的提交

(一)申报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16日17时。

管理人有权依据报名情况决定延长或缩短截止期限。

(二)报名方式

1、申报机构应于报名期限截止前将盖章版的参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下述指定邮箱,视为报名完成。邮件格式标题为“参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香江公司重整案-机构名称”。

2、参选文件应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且封面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骑缝章。参选人应准备3份纸质版参选文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截止前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至下述指定地址。参选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盖章扫描版内容不一致时,以盖章纸质版内容为准。

(三)参选文件接收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律师

电话:19991269426

电子邮箱:dengxiaojiao@jiaxuanlawfirm.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五路1868号曲江影视大厦6层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五、选聘方法

(一)本次报名不设最低报名人数限制,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技术力量配备及资质、相关工作经验及执业评价、工作方案和项目报价等因素综合考虑,最终择优选定一家中选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但仅有一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机构参与的除外。对于报名但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一旦被选定为香江公司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自选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完成委托合同的签订,并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限内安排工作人员入场工作,否则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三)如中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管理人有权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如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且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六、费用说明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事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食宿、差旅、税费等相关费用均自行承担;

(二)中选机构的服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付款期限为中选机构按时按质出具报告、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或在香江公司破产财产变价分配时开始支付。因香江公司资产变现时间尚未确定,故服务费用可能存在迟延支付的情况,竞聘机构应对此有充分认识并据此提出合理报价,管理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中选机构应按照承诺完成相应工作并出具报告。竞聘机构一旦递交报名资料即视为已接受该条款的约束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法律后果,而无论管理人与后续中选机构所签合同中是否有该条款。

(三)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参选人需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查了解,有意者请亲自向管理人咨询,未咨询的参选人视为对项目现状认可。竞选人提交竞选文件,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诺不以此为由增加费用。

(五)如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者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解除委托。

七、特别提示

(一)本项目关涉维稳、业主人财安全和债权人利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全面、严格的按合同要求提供质量检测服务。否则,如中选机构出现任何履职不当的行为,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选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根据香江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推进情况,本公告中服务范围或工作内容可能会有变动或不予实施,中选机构所得服务费以最终提供的服务内容据实结算。

(三)本公告非要约文件,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本公告所列明的香江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参考。

(二)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债务人破产程序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开招募。

特此公告

 

西安香江环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附件

香江-质量检测机构申报表(附件1).pdf 下载
香江-质量检测机构参选承诺函(附件2).pdf 下载
香江-选聘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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