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0 公 开 人:武汉东湖旅游接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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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律师 联系方式: 18171373232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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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10日作出(2025)鄂01破申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东湖旅游接待有限公司(下称“东湖旅游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16日指定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东湖旅游接待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提高东湖旅游公司资产处置效率,推动东湖旅游公司破产程序进程,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东湖旅游公司名下土地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投资人, 并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概况

东湖旅游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0日,法定代表人杜科,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1755124714N。工商登记机关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301号东湖庭园小区1、2栋门面1楼5号。经营范围为旅游项目开发及市场营销、旅游工艺品销售;高新科技投资、研发;建筑节能产品研发及应用;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土地基本情况

2004年9月13日,国土资源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2004)字第2111号】,上载土地使用者为东湖旅游公司,坐落为武昌东湖梨园,地号为P02030017-2,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6 506.26平方米。同日,国土资源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2004)字第2112号】,上载土地使用者为东湖旅游公司,坐落为武昌东湖大门,地号为P02030017-1,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2216.32平方米。

土地使用者

宗地号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土地证号

登记日期

武汉东湖旅游接待有限公司

P02030017-1、P02030017-2

东湖风景区武昌东湖梨园

58722.58

商服用地

(已过期)

武国用(2004)字第2111、2112号

2004-09-07


上述土地的权利状态为:有抵押,有查封,无预告,无异议,无挂失声明,无居住权,无地役权。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主体(不限于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三)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联合参与投资的,应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

四、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投资人报名

1. 报名时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6年3月25日18 时前,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的纸质件(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点, 同时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如确有必要,将另行通知。

2. 邮寄地点及联系人

(1)邮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高农大厦四楼

(2)联系人:张律师

(3)联系电话:18171373232

(4)联系邮箱:331471075@qq.com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投资人是联合体的,应当分别说明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的,应视为已获得内部审批流程同意参加本次招募。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5)保密承诺函。

(6)意向投资人拟参与投资的方案。

(7)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二)缴纳尽调保证金

为保证意向投资人能按约履行有关的义务,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保证金5万元,缴纳期限为2026年3月25日18 时前。意向投资人不交或未按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意向投资。

(三)投资人尽职调查

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对东湖旅游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开展尽职调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投资人确定

管理人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经验资质、付款条件、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等因素确定最终投资人。

确定的最终投资人已经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本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构成要约,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可根据破产程序进展依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酌情确定并进行调整。

本次招募中管理人所作说明, 仅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投资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在提供资金外还可能承担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意向投资人因参与本次招募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

特此公告。


东湖旅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东湖旅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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