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告——(2026)豫 1602 破 6 号之一

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告——(2026)豫 1602 破 6 号之一

公开时间:2026-05-18 公 开 人: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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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化少林的申请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裁定受理对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 请,并指定该案由本院审理。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指定 河南融源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张长林。

 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前,向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地址:河南省项城市团结路阳光小区,联系人:张主任、位主任,联系电话:13033969606、13939478042)申报债权。申报时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系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文书等所有材料,因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00 在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二楼第六审判庭(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商路南段)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 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河南陌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6)豫 1602 破 6 号之一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2026)破6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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