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金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贺州市金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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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金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贺州市金泰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以下称八步法院)于2023年5月11日作出(2023)桂1102破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贺州市金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泰实业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作出《决定书》,指定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担任金泰实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负责金泰实业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拟定《贺州市金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分配方案》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非现场投票方式,表决截止期结束,管理人共收到管理人一共收到 129 位债权人提交的 129 张表决票,无担保债权金额共计 4188 0980.07元。其中,赞成票 126 张,反对票3张,弃权票0张。赞成人数占本次参会债权人比例 97.67%,赞成票代表的债权额占本次参会无担保债权额比例 84.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述《贺州市金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贺州市金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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