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605破57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广东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

(2026)粤0605破57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广东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4 公 开 人:广东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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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粤0605破57号

本院于2026年4月3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冯海生对被申请人广东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5月22日指定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案适用快审程序审理,广东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6月23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小区东路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詹杰鑫、黄子金,电话:17328691459、0757-8281195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东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7月2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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