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艾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苏州艾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苏州艾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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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64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2025)苏0509破申1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施少峰苏州艾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森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64日以(2025)苏050910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艾森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现场调查,艾森公司已不经营。法定代表人张腾飞未向管理人移交任何人事财务资料。

2025611管理人前往艾森公司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红洲村立新路801号及通信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郎中村5组调查。确认艾森公司已不在该地址办公管理人在上述两地址张贴法律文书公告,另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了公示,要求所有债权人及职工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江区人民法院等部门调查查询,艾森公司名下无社保、医保缴费人员,公司未开立公积金账户;从2014年至2025年6月10日,艾森公司未涉及劳动争议仲裁案吴江区人民法院未查询到有关艾森公司的劳动报酬诉讼或执行案件信息。另,管理人向艾森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腾飞调查,其表示艾森公司无职工,也不存在欠付劳动报酬情形。

据此,管理人调查确认艾森公司无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艾森公司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红洲村立新路801号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74日起至2025719日止。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可在公示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联系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楼10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玥18913109219、胡希刚13801546219

特此公示!                          

 

苏州艾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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