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补缴出资通知书-夏燕

限期补缴出资通知书-夏燕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连云港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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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补缴出资通知书

2025)连云泰破管字第0014号

夏燕:

2025年1月3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徐旨松的申请作出(2024)苏07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连云港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7破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担任连云港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作为连云港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实缴288万元,出资方式:货币。

本通知书公告之日,你的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尚有1312万元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你应当补缴出资1312万元。现通知你自本通知书公告之日15日内,向本管理人缴纳上述未缴出资(收款单位:连云港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账号497582243885)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你可于本通知书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

连云港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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