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物资、资料及提请注意的通知

移交物资、资料及提请注意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11-26 公 开 人:江苏喜磊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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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喜磊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主要负责人:

2025928日,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1282破申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江苏喜磊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1113日作出(2025)苏12826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泰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依法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帐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现寄送《需要向管理人移交的物资、材料》和《提请相关人员注意的事项》,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依法向管理人移交物资、资料等。

江苏喜磊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1. 2025)苏1282破申67号民事裁定书;

2. 2025)苏128268号决定书

3. 联系人:王梅18952667300


附件

提请相关人员注意的事项.pdf 下载
要求负责人移交物资、资料的通知.pdf 下载
需要向管理人移交的物资材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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