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6 公 开 人: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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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428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鸿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京01破申523号并于202565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6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债权人20257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搜索“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查阅本案相关公告和文件,后续本案重要信息也会在该网站公告)

   一、债权申报方式

    为方便各位债权人申报债权,本次申报采取邮件发送方式,管理人不接收纸质版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需前往现场申报或未经通知邮寄纸质版申报材料。

  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邮箱为project.zqsb@dehenglaw.com 债权人下载《债权申报表》根据要求进行申报附件)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827930分通过钉钉平台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钉钉方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3日前与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人联系方式:韩玮、张宇彤,联系电话:1346639455815210149629同钉钉号)010-52682420联系沟通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未在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北京迪森运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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