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麟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公示

南京麟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南京麟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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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麟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全体清算义务人:

2025519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根据刘俊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麟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麟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钟山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你方作为麟嘉公司的法人、股东、执行董事及监事,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并履行下列法定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移交你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接受询问,如实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三)提交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证据;

配合管理人工作,完成管理人交办事项;

承担《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其他义务;

承担人民法院、管理人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若你方怠于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导致麟嘉公司无法清算或者造成损失,有关权利人可起诉请求你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南京麟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23

 

附: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垠坤创意东8区10栋,江苏钟山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雅 1589598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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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麟嘉履行清算义务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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