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驰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核实出资情况并履行相关义务的通知函

桃源县驰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核实出资情况并履行相关义务的通知函

公开时间:2025-07-23 公 开 人:桃源县驰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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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驰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核实出资情况并履行相关义务的通知函

 

肖昌学:

2025年6月16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湘0725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李印清对债务人桃源县驰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同日,该院作出2025)湘0725破8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佳铭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管理人应当“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根据管理人调取到的桃源县驰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贵方认缴出160万元人民币贵方尚未履行完毕出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管理人现特通知贵方:请贵方于2025年7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供贵方此前已经实缴出资全部到位的相关证明,或于2025年7月31日前履行完毕贵方对桃源县驰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未实缴出资的部分并向管理人提供相关证明

如有任何问题,请和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为:律师(联系电话153997695633),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西湖新时代10层。

 

桃源县驰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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