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8 公 开 人:四川海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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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珊建设破管字第101号

四川海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珊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5日做出(2023)川0104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简阳市君晟睿混凝土有限公司对海珊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2023)川0104破13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海珊公司管理人,黄如鑫为负责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止2023年6月15日,海珊公司尚欠职工的债权总金额为1,259,897.20元,其中涉及的职工工资金额为1,154,094.50 元;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金额为89,000.00元;需要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金额为16,802.70元;暂无其他欠付的伤残补助、医疗补助费用。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至2025年8月12日止。

职工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依据。

特此公示。

四川海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8日

 

附件:《四川海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附件

海珊公司-职工债权公示公告V.250728.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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