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费尔特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溧阳市费尔特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溧阳市费尔特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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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费尔特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溧阳市费尔特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

 

  (2025费尔特强清字第001号

申请人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以被申请人溧阳市费尔特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费尔特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已具备解散事由后未及时进行清算为由,向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溧阳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溧阳法院依法对费尔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2025612日,溧阳法院作出(2025)苏0481清申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市监局费尔特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同日,溧阳法院作出(2025)苏0481强清4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乐天所)为费尔特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孙敏瑞为清算组的负责人。

清算组调查,截至20257月17日,确认费尔特公司享有职工债权的职工0名,费尔特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0元。

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718日至202581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更正。清算组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溧阳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溧阳市费尔特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

1. 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1号16楼;联系人:殷韵涵 1985812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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