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促申报债权、主张权利的通知

关于催促申报债权、主张权利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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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催促申报债权主张权利的通知                 

网签备案人

万融凯旋城项目开发商系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通公司)。莱阳市人民法院根据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西至泊村村民委员会的申请,于2020年5月16日作出(2020)鲁068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建通公司重整,于2020年5月25日指定管理人。202065,莱阳市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建通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公告,告知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企业破产法五十六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向管理人申报登记并审查认定为商品房消费者的购房人,依法享有房屋建成情况下交房请求权或合同解除情况下的购房款返还请求权;未经审查确认的,不享有前述权利,相关房屋将作为建通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拍卖处置

经查,以下房屋(详见附件)已办理网签备案登记,但相关备案人至今未向管理人进行申报登记。鉴于建通公司破产案件中关于万融凯旋城项目的房屋审查认定、破产财产范围确认及拍卖释放等工作已接近尾为充分保障网签备案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再次通知网签备案人尽快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主张权利如因逾期申报债权主张权利而产生不利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25日

附:1、房源信息

说明:以下信息来源于莱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不具备确认房屋权属的法律效力;相关房屋的权利认定,将于相关权利人申报登记、管理人审查、债权人核查无异议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确认。

房号

网签备案人

房号

网签备案人

房号

网签备案人

6-1-1704

于海峰

6-1-1703

吕俊锋

7-1-1404

崔强

7-1-1701

于海峰

4-1-1703

吕俊锋

6-1-404

崔强

6-1-1604

于海峰

7-1-1703

熊嵩

6-1-204

崔强

7-1-1401

于海峰  

5-1-1703

熊嵩

6-1-104

崔强

7-1-501

于海峰

5-1-1702

熊嵩

6-1-502

赵志平

5-1-301

于海峰

7-1-1601

熊嵩

7-1-1501

李贤平

5-1-101

于海峰

7-1-1001

熊嵩

6-1-304

陈珊 

6-1-1403

于海峰

7-1-1702

熊嵩

A区裙房105

刘雪令

6-1-1001

于海峰

7-1-1602

崔强

 

 

2、管理人通讯信息: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5553506103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76-7

3、申报资料扫描二维码自行打印:

 

 


附件

154、管理人154号建通-催促申报债权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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