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天和昌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证照、印章未接管及作废声明

重庆养天和昌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证照、印章未接管及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07-26 公 开 人:重庆养天和昌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57次
  • 打印

重庆养天和昌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未接管及作废声明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据覃厚英的申请,于2025年522日作出(2025)渝05破申2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养天和昌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5月29日作出(2025)渝05破197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养天和昌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全面接管债务人的资质证照、印章、财务账册等。

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已书面通知债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履行破产法中规定的相关义务,但迄今为止债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向管理人移交任何财产和资料,管理人亦无法自行接管债务人的证照、印章、财务账册和财产。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包括但不限总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公章(包括且不限于总分公司公章、财务印鉴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及财务帐册等资料。

管理人声明如下:债务人上述资质证照、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印章、证照的任何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并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重庆养天和昌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6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