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谷德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一债会公告

福州市谷德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福州市谷德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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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闽0103破28号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刘少花的申请,于2025年6月9 日裁定受理福州市谷德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本院 审理本案。本院于2025年7月10日作出(2025)闽0103破28 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担任福 州市谷德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州市谷德家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7月11日至 2025年8月10日依照法律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原东 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2#10层13商务办公福 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邮政编码:350001;联 系人:杨宁,联系电话:13960945863;联系人:连海翔,联系 电话:18005005101】。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 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 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 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 序行使权利。

 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于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二楼第七法庭召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台江区广达路89号),如有变动,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福州市谷德家居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福州市谷德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福州市谷 德家居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 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 福州市谷德家居有限公司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七月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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