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5-21 公 开 人: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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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1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25)粤03破申17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深圳公司、公司)破产清算。同日,深圳中院作出(2025)粤03857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担任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破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属于职工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经管理人调查财务资料、劳动仲裁裁决、法院生效判决等,已制定首批职工债权清单。尚有部分职工债权因涉及未决诉讼管理人正在调查过程中,待法院出具生效判决后管理人将及时补充公示。现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前述规定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职工债权公示网址:https://ebank.pingan.com.cn/stb/pcqsweb/index.html#/login公示期限为十日,2026519202661818止。职工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手机或电脑两种方式登录系统对职工债权公示清单进行核查,具体操作如下:1.手机登录核查:通过手机端搜索微信小程序智慧破产管理小程序,输入债权核查平台短信发送的账号密码,登录查阅职工债权公示结果2.电脑登录核查:通过电脑登录智慧破产管理系统网站,输入债权核查平台短信发送的账号密码,登录查阅职工债权公示结果职工债权人未收到债权核查平台短信发送的账号密码的,请及时联系管理人补充发送登录账号及密码。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异议成立的,由管理人予以更正;异议不成立的,管理人将予以通知并说明理由,异议职工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中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对管理人复核通知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19日

 

 

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3392151485邮箱:szgsglr@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建南路15号一层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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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深管函【35】号-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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